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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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众筹金融研究院

当前,实体经济正在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质量的发展,互联网正在从支撑虚拟经济、消费领域向支持实体经济、生产领域拓展,形成了历史的交汇。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充分发挥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引领,为各产业、各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构建关键的基石,为实体经济注入新的要素、新的动能,助力经济高质量的发展意义重大。互联网平台是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发挥着巨大的创新引领作用,如今,平台的影响已经渗透到了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诸多领域,对产业生态、消费者利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方面我们看到平台企业已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扩大就业空间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平台经济的发展和平台化所带来的变化,特别是一批超级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崛起,正在给政府对经济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出新的挑战。为此,有必要探讨互联网平台的定位及经济社会角色,探索如何完善互联网平台治理体系,构建良好的平台监管模式,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持和保障。

年6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ECICE)与中国通信学会(CIC)在京首度联合举办年夏季学术沙龙研讨会,以“完善平台治理,重塑监管模式”为主题,深入探讨平台经济发展与治理问题,集中讨论了如何把握平台化变革的趋势,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鼓励实体企业加快平台化转型,以及如何构建多元治理机制,如何发挥平台的主动治理作用,政府如何构建元规则能力,如何实施底线监管等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教授应邀参加研讨会,并做《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主题发言,强调了科技在政府监管和互联网平台、金融平台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重点介绍了科技驱动型监管的实现路径。

原信息产业部吴基传部长、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闻库司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刘多院长、中国通信学会副理事长张延川秘书长等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代表参加研讨会,此外,来自国家发改委体改研究所、中国移动设计院、中国联通研究院、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高校,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等通信领域运营服务商,腾讯、百度、阿里巴巴、滴滴出行、摩拜等互联网公司以及新华网、人民邮电报、中国信息产业网等媒体机构近百位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发言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经济革命的到来,无论是实体产业,还是互联网产业,平台经济模式成为各产业各领域转型和发展的主流模式和关键要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平台经济的核心在于共享协同,在治理上需要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技术、海量数据等资源优势,促进平台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数字化和专业化水平提升。这是未来平台治理的发展方向。

科技监管作为一个新的维度,区别于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方式,符合未来监管的趋势,同样适用于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

在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电子商务法草案起草的过程中,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采用了“二分法”的划分方式,提出把第三方平台作为一个独立的新的法律主体加以规定,突出了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组织的主体特殊性。可以说,电子商务主体角度最具有特殊性的就是平台。目前,该部草案仍在审议过程中,预计年内有望正式出台。

及时推出对平台治理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促进平台自身发展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有约束和框架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平台治理是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的保障。

人类步入数字文明新时代从理解世界经济的角度来讲,我们已正式步入了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轨道上。以ABCD新兴技术主导的经济变革和发展的趋势已经形成,AI人工智能、Blockchain区块链、Cloud云计算、BigData大数据是现代科技的关键组成,作为突破口,推动人类社会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就当下而言,我们正在经历重大变革。从理论角度分析,工业4.0即第四次工业革命的说法并不准确,人类社会的大转型并非是对工业4.0的延续,而是从工业文明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文明时代,即数字文明。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各项新兴技术的应用场景无疑是具有革命性质的,但其相互之间发展并非是孤立的,而是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

平台经济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重要组成部分。阿里巴巴旗下的平台淘宝是交易类平台的代表,腾讯旗下的平台   

在平台治理原则上,第一是依法治理。包括两个内涵,一个是有法必依,另一个是有法可依。

第二是精细化治理。包括对平台类型进行划分,从技术类、信息聚合类、开放类、非开放类等方面进行精细化区分。

第三是协同治理。响应总书记提出的共享、共建、共治的核心思想。

最后是技术治理。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点,要在传统治理之外,把科技治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维度。这不仅仅是一种手段或工具,而是一种治理的理念、理论思想,构建科技驱动型的监管治理思路。

监管科技的作用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采用RegTech的方式降低监管成本,实现有效和高效的治理;另一方面,企业、机构组织等也能够通过RegTech降低合规成本、提升效率。科技驱动型监管,无论是对于政府监管、企业创新和行业发展来说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实现的两条路径包括:1、从审慎监管、高压监管到行为监管,再到科技监管;

2、从规则监管到原则监管,再到科技监管。

这是初步总结的逻辑和思路,可以避免因规则监管和原则监管自身缺陷带来的阻碍,因为如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产业,来不及做规则的总结,来不及做原则的提炼,因此也就无法进行监管。但是可以通过科技理念、科技治理的方式,在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前,有所监管,有所治理。

所以需要在传统的监管之外,构建新的维度,对平台治理实行降维打击,确保技术手段能发挥巨大作用。其中,一个最典型的治理思路是“代码即法律”,通过代码、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可以解决一部分监管问题。

科技监管的核心就是以数据驱动,无论是对金融平台还是互联网平台,一切以数据触达,从数据收集、数据获取、数据真伪辨识、数据分析到数据共享、数据决策、监督执行等环节,均以数据的形式呈现到构建科技驱动监管的各类解决方案当中。

当然,监管科技不仅仅是应用在数据的获取和分析上,还包括用科技的手段监管,使互联网平台和金融平台能够实时接受政府监管者的监督,必要情况下,一旦平台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可以暂时终止平台的某一行为,或让其及时地退出市场。为了达到前瞻性的效果,监管者必须采用积极的手段获得数据,通过数据进行监管。

总结来讲,有三条具体的实施路径:1、分布式的平等监管机制;

2、智能化的动态监管机制;

3、试点性的监管沙箱机制。

平等监管。即改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政府和平台不再是一个自上而下,或者说纵向的、垂直的管理关系,而是一个平等的链上关系。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实时掌握企业创新的数据。

动态监管。进行动态数据的实时触达。

监管沙箱。包括英国在内的其他一些国家正在探索当中,中国可以借鉴。

总结,贯彻执行监管科技(RegTech)的思维和手段的核心在于,要建设一条“法链”(RegChain),这一点在《区块链+监管=法链(RegChain)》这本新作当中做了重点介绍,中国人民大学也是国内最早成立区块链监管科技实验室的高校。“法链”的核心思想是通过科技手段改变传统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思路,使技术、监管、法律三者之间更加融合,逐步建设国家监管链在内的一整套基础设施,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大数据分析和预警机制。

以科技治理,以链治链,是未来平台治理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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