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范文推荐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员工年休假规定,保障公司员工正确实施休假权利,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

公司全体在岗员工,参加工作满一年(自参加工作日起至休假当年1月1日)的,均可享受当年5天年休假。(参加工作时间是指以与铁塔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龄)。

二、员工年休假期限

(一)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

(二)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

(三)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年休假十五天;

年休假天数不包括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婚假等假期时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及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如员工当年享受了年休假,其病、事假假期又超过了以上其中一项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四、年休假有关规定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经批准可以合并使用。

(二)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相应岗级基本工资执行(车间班长、技术员按9岗,其他人员按7岗)、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要处理好员工休假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不能因为员工休假而出现漏岗、空岗,也不能出现员工集中突击休假,影响正常工作的现象,应避开生产高峰期。

(四)累计工作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可分段休完,分段休假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五)符合休假年限条件,因工作等因素未获批准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强行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休假期间,公司如有紧急情况需员工中断休假的,休假员工接通知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年休假管理

(一)管理职责分工。

综合部具体负责年休假计划及日常管理。负责核定员工年休假天数,并将核定情况予以公布。负责对各部门员工年休假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年休假计划管理。

各部门应在不影响工作、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人员情况,于每年年底制订员工下年度休假计划,报公司审批和综合部备案。员工年休假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作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各部门将调整计划,提前一个月报经审批后实施。

(三)年休假请假程序。

按照年休假计划,公司部室主任以上员工需提前一周填写《中层管理人员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公司班组长以上员工需提前一周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一般员工由其本人提前一周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员工请假单》一式两份,报综合部、财务部备案。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3060.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