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张老照片侵权成立图片作品该如何预防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图片的传输和存储都变得十分的容易,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将自己所摄得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微博、电子相册上,随即便在发达的网络中快速的传播开来,图片作为平面媒体,也越来越成为生活不可替代的一部分。

然而,绝大多数人对自己分享或是获取得到的图片,并没有版权意识。对于专业摄影师来说,他们所摄得的照片质量高,有的甚至是对自然、人物等客观事物进行描绘、供人欣赏的艺术作品,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在这样的情况下,版权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由此引发的侵权问题也成为不少人头上的紧箍咒,时不时地让人头疼。

乐山摄影师邓洪秀去年发现,自己拍摄的63张老照片在一照片展览中被展出,且所有照片均未标明原著作者和来源,随后便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日前,四川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涉事的老照片被侵权事实成立。

法院认为,侵权方未经权利人许可,将权利人享有权利的案涉照片作为商业街的一个固定景点进行宣传,供不特定的人群免费参观,客观上侵占了邓洪秀的市场利益和合法权益,共同侵害了邓洪秀的著作权,应该共同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法院综合考虑案涉作品的类型、邓洪秀的知名度,案涉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酌情确定侵权方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元及合理开支元。

不仅仅是对个人而言,版权保护对国家、行业的发展也是非常的关键。在知识产权的图片版权领域,盗图侵权现象十分常见,我们直接或间接取得的图片并非都能被直接使用。

你知道吗,埃菲尔铁塔白天作为巴黎城市风光的一部分,可以在不需要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就用于商业目的。到了晚上,埃菲尔铁塔的灯光秀就受到了版权保护,必须得到授权许可才可用于商业目的。对于卡通产业来说,卡通图像的版权保护也是如此,作为动画IP界知名版权大佬的迪士尼,便将这一点贯彻得十分到位。

发现问题先取证,勇于对侵权行为说“不”。

图片作品作为网络时代最容易被盗用的作品形式之一,版权保护不应当只发生在被侵权之后,还要在作品在创作的过程中,就予以充分的保护。权利人不仅应当及时、有效地固定证据,有效确权,必要时候还应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我们也应该加强自身的版权意识,谨慎使用他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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