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港三期工程3号、4号、5号堆取料机流程线项目平面供电施工标段(招标项目编号:ZGJTZB-GC-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大港三期工程3号、4号、5号堆取料机流程线项目平面供电施工标段。工程对应的陆域堆场被临江路分成南北两块: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临江路北侧堆场设计布置了3条斗轮堆取料机作业线,实施建设了2条作业线(1号,2号),预留了1条作业线(3号线);临江路南侧堆场同样布置3条斗轮堆取料机作业线,实施了1条作业线(6号线),预留了2条作业线(4号和5号)。本工程范围内3号线堆取料机基础长约.33m、4号线堆取料机基础长约.33m、5号线堆取料机基础长约.55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包:
详见招标第3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09月27日09时00分00秒---年10月08日23时59分59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10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10月24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内容
大港三期工程3号、4号、5号堆取料机流程线项目平面供电施工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港三期工程3号、4号、5号堆取料机流程线项目平面供电施工标段,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大港三期。
2.2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大港三期工程3号、4号、5号堆取料机流程线项目平面供电施工标段。工程对应的陆域堆场被临江路分成南北两块: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临江路北侧堆场设计布置了3条斗轮堆取料机作业线,实施建设了2条作业线(1号,2号),预留了1条作业线(3号线);临江路南侧堆场同样布置3条斗轮堆取料机作业线,实施了1条作业线(6号线),预留了2条作业线(4号和5号)。本工程范围内3号线堆取料机基础长约.33m、4号线堆取料机基础长约.33m、5号线堆取料机基础长约.55m。
2.3招标范围:11#门西侧、纬六路南侧降压站(已建成)变配电系统和动力、照明和接地改造,土建、暖通改造;5#和6#分变电所(已建成)变配电系统改造;7#分变电所(新建)、B1变频机房(新建)变配电系统和动力、照明和防雷接地;3#~5#斗轮机堆取料作业线相关新建建(构)筑物的动力、照明和防雷接地,已建建(构)筑物动力、照明和接地改造;临江东路以南堆场西区照明铁塔及其基础;3#斗轮机堆取料作业线周边和临江东路以南堆场动力和照明设施供电、防雷接地,供电管线、地面管廊及其基础、电缆井等;临江东路以南堆场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2.4项目预算:.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
2.6工期:日历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标段与其它标段施工间的交叉、衔接,服从招标人的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类四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供配电施工或输变配电工程施工或采购安装项目(主要内容应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提供能体现设备信息的合同业绩,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页,如合同中未体现设备规格及能力指标,则须附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3.5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