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7月2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安徽宏进钢结构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输电线路铁塔行为罚款元。
据悉,安徽宏进钢结构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输电线路铁塔,经国家网架及钢结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钢材材质项目、钢材外形尺寸项目、锌层厚度项目不符合GB/T-标准、设计文件,依据《年输电线路铁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方案》,判定为严重不合格。
年3月11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证,该批不合格输电线路铁塔共生产3基,货值金额为.88元,全部没有销售。
安徽宏进钢结构件制造有限公司于年12月收到检验报告后已对该批产品进行了报废处理。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生产不合格输电线路铁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合格输电线路铁塔,没收违法生产的不合格输电线路铁塔3基,并处以货值金额两倍罚款计.76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徐琪琪